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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馆职能
发布时间 : 2014-06-30 00:00
来源 : 文化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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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馆职能

 

一、策划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;
    
二、培训辅导群众文化艺术业务骨干;
    
三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;
    
四、研究探讨群众文化艺术工作及理论;
    
五、开展群众文化艺术交流;
    
六、搜集、整理和利用民间文化遗产,建立数据库、资料库。
    
七、编辑出版群众文化艺术刊物;
    
八、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、建档、评审、认定、申报、保护、传承、交流传播和资料编辑出版等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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