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定市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,是罗定市人民政府设置,隶属于罗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,向社会公众开放、组织和辅导群众文化的股级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,正式编制22名。截至2016年底,文化馆实有在编人员20人,其中本科学历8人,大专学历11人,有专业技术职称16人(助级11人,员级5人)。
罗定市文化馆建筑面积5883平方米,馆内设有排练室、展览厅、戏剧曲艺室、音乐舞蹈室、美术摄影室等多个功能室。近二年来,文化馆紧紧围绕文艺创作、文艺辅导、文艺演出和广场文化活动,积极推动群众文化的蓬勃开展:
一是完善硬件建设,营造良好办公环境。原市文化馆属于国家二级馆,于1989年投入使用,经过近20年的使用,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严重,无法满足市民对公共文化的需求。2013年4月8日,文化馆正式搬迁到市文化中心办公。市文化中心共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,占地面积1万多平方米,建筑面积5880平方米,按国家一级馆标准建设,配有1个大剧场和2个3D数字影院,是目前粤西地区较为豪华和先进的文化活动中心之一,每天都和全国同步放映数字电影。新文化中心可为125万罗定人民提供一个新的、多功能、现代化文化活动环境。